滁州市人民政府信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6 17:09 来源:滁州市人民政府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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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滁州市人民政府信访局2021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滁州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和国家、省、市有关要求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滁州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安徽省滁州市龙蟠大道99号,电话:0550-3022493)。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信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扎实做好政务公开相关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全年通过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269条、微博发布信息337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64条。全年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务公开信息123条,其中政策法规7条、规划计划23条、政策解读11条、工作推进33条。主动回应各类信息1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落实政府信息管理规定,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明确职责,规范相关流程及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情况,细化了各相关科室在政府信息管理方面的主体责任,不断提升信息管理的正规化水平,信息服务功能也更加完善

    (四)平台建设情况完善市信访局门户网站加密传输防护,提升数据安全。对门户网站各版面内容进行了优化,信息服务更加科学。不断扩大政务新媒体影响力,开展基层优秀信访干部、基层优秀信访单位,“双百活动”、“最美信访干部”、“基层建设巡礼”、“四下基层”专栏宣传报道。

    (五)监督保障情况根据局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局政务公开工作连续性,规范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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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七)总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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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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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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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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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一些成绩,但有些方面还需要改进。2022年,我局将突出信息服务质效,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一是提高信息发布质量。落实信息发布三级审核制度,扩大信息采集渠道,加强信息编辑规范,提高信息发布实效。二是加强网上信息互动。及时回应网民关切,回复网上信息。主动公示党政领导接访、法规政策、热点问题相关信息。三是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网站及新媒体工作人员专业化水平,主动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人员的使命感、责任心,努力提升政务信息公开的整体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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