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信访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

    发布时间:2018-09-17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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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滁州市信访局2017年部门决算 

     


     

     

      

     

     

    2018年9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滁州市信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部门设置

    第二部分  滁州市信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滁州市信访局2017年部门决算表(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滁州市信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有关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

    2.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保证信访渠道畅通;及时、准确地掌握社情民意,向市委、市政府反映来信来访中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有关方针、政策的建议。

    3. 承办国家、省、市领导批示交办、转办的信访事项,并向县(市、区)和市直部门进行交办,检查、督办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4. 负责市驻省驻京接访劝返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集体来市赴省进京上访和异常、突发性信访事件;检查、协调市直各部门信访工作和基层党、政机关的信访工作。 

    5. 指导全市信访业务工作;总结推广市、县(市、区)和市直部门信访工作的先进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法治化建设。

    6. 组织实施全市信访工作目标管理的考核、奖惩;了解并掌握全市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情况,组织信访干部的培训;指导信访部门办公自动化建设。

    7. 承办市委、市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滁州市信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为局本级决算。

    纳入滁州市信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滁州市信访局本级


    第二部分  滁州市信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588.65万元(含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588.65万元(含年末结转结余)。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9.19万元,增长5.22%,主要原因:一是驻京接劝返工作组房屋租赁费增长;二是退休人员及在职人员工资待遇变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580.79万元,全为财政拨款收入。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74.97万元,全为基本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88.65万元(含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588.65万元(含年末结转结余),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增加29.19万元,增长5.22%,主要原因:一是驻京接劝返工作组房屋租赁费增长;二是退休人员及在职人员工资变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80.79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00%,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6.75万元,增长12.99%。主要原因一是全市接劝返工作经费增长;二是全市信访工作专项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4.9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2.43万元,增长5.98%。主要原因一是全市接劝返工作组房屋租赁费增长;二是退休人员及在职人员工资变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4.9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4.69万元,占87.7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73万元,占6.2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14万元,占2.29%;住房保障支出21.21万元,占3.69%。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75.84万元,支出决算为574.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2.9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年初财政结余结转资金;二是追加大楼的水电费及修缮维护费;三是追加信访工作经费等,全为基本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0.00万元,决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追加驻京接劝返专项工作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财政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机关服务。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4.8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办公场所水电费。

    (3)一般公共服务财政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信访事务。年初预算为312.98万元,支出决算为336.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5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信访工作经费。

    (4)一般公共服务财政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3.3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人员工资待遇等。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年初预算为36.17万元,支出决算为28.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5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10月退休人员工资待遇纳入社保统发。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6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缴纳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费用。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计划生育事务—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5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计划生育专项费用。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计划生育事务—行政单位医疗。年初预算为12.64万元,支出决算为12.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局机关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9)节能环保支出—污染防治—其他污染防治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2万元,主要用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奖励金。

    (10)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年初预算为14.05万元,支出决算为14.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 

    (1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提租补贴。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1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政策规定支出的提租补贴费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74.9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20.2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公用经费154.7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滁州市信访局局2017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度,滁州市信访局机关运行经费154.70万元,比2016年减少62.55万元,下降28.79%,主要原因:一是2017年无信访补助资金;二是严执实报实销制度,努力压缩财政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度,滁州市信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0万元,全为政府采购货物支出。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5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7年,滁州市信访局无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未开展此项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滁州市信访局2017年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xls

    2. 收入决算表.xls

    3. 支出决算表.xls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xls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xls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xls

    7.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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